【國曆】 【農曆】



1.納骨塔業務申辦作業流程
→選定納骨塔位置後,由公墓管理員開立公墓選定位置訂位單。
→申請亡者之除戶謄本(或相關在籍證明文件)。
→申請人攜帶下列文件:
1.申請人身分證及印章。
2.死亡證明或亡者除戶謄本(相關在籍證明文件)。
3.土葬起掘另附起掘證明,遷出者則附遷出證明。
→開立四聯繳納單,請申請人至農會繳費或現場刷卡繳費。
【繳回收據其中二聯】
→入塔後,公墓管理員核發入塔日期。
【火化證明於進塔時繳給管理員】
2.土葬業務申辦作業流程
→選定公墓位置後,由公墓管理員開立公墓選定位置訂位單。
→申請亡者之除戶謄本。
→申請人攜帶下列文件:
申請人請攜帶身份證及印章、亡者死亡證明或除戶謄本(或相關證明文
件)、訂位單。
【攜帶申請證明書】
→開立四聯繳納單,請申請人至農會繳費或現場刷卡繳費。
【繳回收據其中二聯】
3.第二示範公墓墳墓起掘業務申辦作業流程
→選定起掘日期及進塔位置。
→申請人請攜帶身份證及印章,
開立繳納墓基清理費用單據及起掘證明。
→申請人至公庫繳費或現場刷卡繳費。
【繳回收據其中二聯】
→起掘後,由本所僱用工作人員清理墓基恢復原狀,公墓管理員
照相留存。
4.義竹鄉公(私)墓起掘業務申辦作業流程
→選定起掘日期及預放置地點。
→申請亡者之除戶謄本。
→申請人攜帶下列文件辦理起掘:
1.申請人身分證及印章。
2.亡者除戶謄本(或相關證明文件)。
3.申請私墓起掘者需另檢附起掘照片或切結書。
【攜帶申請證明書】
【申請人須確定墳墓所座落之公墓名稱,或私人地之地段地號。】
申辦納骨塔位及土葬須備文件
※申請人身分證及印章
※除籍謄本或死亡證明書
亡者為本鄉鄉民者:除戶謄本或相關證明文件如死亡證明書。
※戶籍謄本
亡者非本鄉鄉民者,須加附申請者設籍本鄉一年以上戶籍謄本,並可從中可看出
與亡者關係(須直系親屬或配偶)之戶籍記錄。
※公墓選定位置訂位單
由公墓管理員開單。
※起掘證明或火化證明
(1)起掘證明之取得請向埋葬所在地之公所申請,例如埋葬於義竹鄉轄內土
地,則向本所民政課辦理。
(2)火化證明於進塔時繳給管理員。
※切結書
辦理公(私)墓起掘者或納骨堂遷出,須附切結書,於申請時一併填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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